记者得知,11日中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保标委”)在京开会了2007年保险标准项目评审会议,对今年制订的七项标准展开了严苛审查会。最后,七项标准全部通过审查。
据介绍,在这七项标准中,《保险标准化工作指南》不仅规定了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原则、方法、的组织机构和运作规程,同时也对保险标准编成的程序和保险标准撰写的原则、方法明确提出了基本拒绝,从而确保了标准制订、贯彻实施有章可循,是制订标准的标准。据报,《保险基础数据元目录》、《保险业务代码集》和《保险行业机构代码编码规范》作为我国保险行业标准体系框架中“基础类标准”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基础标准,是制订行业监管标准、统计资料标准、行业内及行业间信息互相交换标准等其他标准的最重要基石。
而《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作为第一个具体再行健公司与平健公司数据交换原则的标准,将超过统一再行保险业务领域的业务消息标准和横跨领域的技术消息标准的目的。《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数据交换规范》是去年由人民银行和保监会牵头施行《银行保险业务人寿保险数据交换规范》的先前设施标准,主要规定了以银行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为基础的数据交换标准,将与去年施行的《银行保险业务寿险数据交换规范》一样限于于银行和保险两大领域,联合建构起用作银保业务数据交换规范的原始标准框架。同时,为理顺标准体系、保证各标准间的互相协商,对去年施行的《保险术语》展开了确保,制订了《保险术语(追加与调整部分)》,追加保险术语136条,修改保险术语35条。自此,可行性构成了一套合乎国内保险业发展必须的数据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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